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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现将《****再生水生态利用及湿地保护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再生水生态利用及湿地保护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千渭之会国家湿地公园内)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1****5698
联系人:翟主任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