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商用车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新能源商用车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吉****公司“新能源商用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商用车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省**市**区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4100万元,为适配市场发展变化,****工厂产品结构进行优化调整:规划形成年产VAN车型8.7万辆,卡系(含底盘)0.3万辆及客车(含底盘)1万辆的产能布局;工厂产品结构由以卡系产品为主调整升级为以VAN系产品为主,并依托现有涂装产线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技术升级改造:对原有湿式喷漆室改造为干式纸盒喷漆室;部署色漆、清漆内喷机器人替代传统人工喷涂;新增点补室与漆渣处理间活性炭吸附治理单元,将胶烘干废气归集导入转轮浓缩治理系统。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吉****公司
(2)联系地址:**市**区远程大道二段198号
(3)联 系 人:刘工
(4)电 话:188****1616
(5)邮 箱:****@geely.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7712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com/s/17Guyi_AtpXNV9GKkO22vUgpwd=va6i
提取码: va6i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具体详见附件链接)
2.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现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敬请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士来电询问。
(六)公示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至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