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审批〔2026〕85号
****委员会
关于六寨~纳月35千伏线路**工程
核准的批复
****:
报来《关于申请六寨~纳月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函》(河供电函〔2026〕1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纳月站单电源供电问题,优化**、**北部网架结构,消除老旧线路安全隐患,提升月里镇、中堡乡供电可靠性,满足负荷发展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六寨~纳月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辖区范围内。线路起自110千伏六寨站,终至月里镇35****电站。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线路工程
六寨~纳月35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34.5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32.4km,**双回路角钢塔2.0km,**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度约0.1km。**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1×185mm2,**电缆线路电缆截面采用3×300mm2。
****电站工程
1.在六寨站拆除35千伏麻尾铁路线间隔并在原位置扩建1个35千伏出线间隔。
2.在纳月站拆除35千伏备用线间隔并在原位置扩建1个35千伏出线间隔。
五、项目总投资339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678.60万元为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20%;****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水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并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文件是《****政府关于确定六寨至纳月35千伏线路路径方案的批复》(丹政函[2025]82号)。
九、如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因项目列入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7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六寨~纳月35千伏线路**工程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
| 设 计 | 核准 | ||||||
| 监 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 其 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核准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