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人及项目的基本情况
质疑人:****公司
地址:**市**区坪地街道**大道4126号50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肖**
质疑项目名称:****部队慰问品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6年9月18日
二、质疑答复
收到《质疑函》后,我中心经征询采购人意见,****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综合现有材料,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标项2的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填报的货物数量与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不一致,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未对招标文件采购数量作出实质性响应。标书代写
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委员会、****小组、询价小****小组协助答复质疑。”及《财政****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等有关规定,我中心依规****委员会进行复核。经复核,****委员会一致认定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作无效处理。因此,该项质疑成立。标书代写
三、处理结果及权利告知
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二)之规定,本项目将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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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书(****公司).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