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审批〔2026〕89号
****委员会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改革局:
报来《关于审批**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丹发改投资报〔2026〕12号)收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中****公司组织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通过“强基”补齐县域医疗短板、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与**协同效率,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实现群众“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有效防止因病返贫,保障乡村**战略实施,原则同意建设**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社区********总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
本项目依托****牵头,整合**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现有**,在********总院****急救中心、****中心、中心共享药房、****中心、****中心等**共享“五大中心”;****卫生院综合楼进行改造提升工程,****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配置医疗设备。项目总用地面积81959.58m2(约122.93亩),****中心净用地面积20220.88m2。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县域**共享“五大中心”提质扩容
1.在********总院)拟建一栋地上七层、地下一层****中心,建筑总面积17760.00m2,其中地上七层建筑面积15530.00m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230.00m2。主要功能用房包含县域**共享“五大中心”****中心,****中心、****中心、****中心、****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五至七层室内装修及医 疗特殊用房除外,医疗特殊用房仅预留土建设计条件)、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空调系统除外)、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以及室外总平、给排水和道路等配套工程。
2.对********总院)现有住院楼一层进行改造,改造面积827.00m2,****中心共享药房,改造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空调系统除外)、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
1.****卫生院综合楼进行改造,改造面积2800.00m2,主要增设康复大厅、康复护理服务功能单元,提升康复护理服务能力,配套改造完善消防设施、适老化、无障碍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中央供氧系统工程、室外工程、供水、院区配电系统升级等。同步配置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中频电疗仪、超短波治疗仪、紫外线治疗仪、干扰电治疗仪、神经肌肉电刺激仪、物理降温仪。
2.****卫生院、****卫生院康复护理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施设备条件,****卫生院配置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中频电疗仪、特定电磁波治疗器(TDP)、神经肌肉电刺激仪、吞咽治疗仪、康复作业套装系列设备;****卫生院配置中频电疗仪、神经肌肉电刺激仪、电子针治疗仪等医疗设备。
3.********总院)专家定期下沉,重点帮扶急诊科、麻醉科等薄弱专科(**共享“五大中心”),并通过专科共建强化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能力在基层的延伸,提升县域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急危重症的协同诊疗水平;基层骨干上转进修,至********总院)对应科室进行系统化培训。实现优质人力**的循环与下沉,将总院提档后的技术能力转化为县域整体医疗水平的提升,强化分级诊疗衔接。
****医院重点专科与薄弱专科建设
为切实提**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急危重症诊疗能力,本项目将统筹规划,把急诊急救、儿科、病理科、肿瘤科及内外科****防治中心、****中心等临床服务能力提升科室,与拟建****中心集中设置在同一栋楼内。通过‘一站式’的空间布局,着力改善上述专科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相关医疗业务用房需求,从而全面加强薄弱专科建设,打造高效协同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四)提升县域急救和巡回医疗服务能力
为完善县域急救体系,提升县域急救和巡回医疗服务能力,****中心卫生院配置心电监护仪、救护车等医疗设备;****卫生院配置多参数监护仪、除颤监护仪、转运监护仪、麻醉机;****卫生院配置多参数监护仪、除颤监护仪、转运监护仪、救护车等医疗设备。通过上述配置,有效补齐边远地区医疗服务短板,全面提升县域急救效率和巡回医疗服务能力。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7986.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10.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4.35万元,预备费591.59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28个月。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因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链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核准 |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 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 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 其 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核准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