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答复函
编号:001
各投标人:
关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市龙兴寺****社区项目一期人防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问题1:招标文件第4页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2.具备有效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属于人防旧资质,现行人防新资质为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人防资质不属于建筑业资质,人防单位无建筑业资质要求,我司有人防新资质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贵司可否将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删除
回复:本项目为人防工程专业分包项目,人防防护设备除生产供货外,还包含现场安装施工内容,安装施工属于建筑机电安装范畴。
2、问题2:招标文件第9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 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含税合同总价*9%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关对人防单位要求税率为13%,贵司可否调整
回复:本项目为人防工程专业分包,属于建筑服务范畴,招标文件约定按 9% 计取增值税、开具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结合自身税务情况,将税费风险全部纳入投标报价。本条款不予调整,招标文件不作修改。
3、问题3:招标文件第12页7.7. 1履约保证金描述不清楚,可否详细说明
回复: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
4、问题4:限价清单工程量与图纸不符,存在大量非人防单位施工范围,且有漏项,请贵司复核确认。
回复:投标人若认为清单包含非人防施工内容及存在漏项,请逐项列明清单编号、图纸位置、差异数据并附佐证材料;提交资料须按招标文件附件十规定格式,且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限内提出。招标人收到完整明细资料后予以复核;未提供明细佐证材料的,本次不予调整清单,招标清单暂不作修改。
招标人: ****
**市龙兴寺****社区
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盖单位章)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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