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医院新区项目标识标牌专项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医院新区项目标识标牌专项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关于招标文件中带有★项技术参数证明材料的疑问。我方在筹备投标文件过程中,针对带★标识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要求,存有疑问,特向招标人咨询确认。招标文件中所有带★项的技术参数,均要求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或官网功能截图等资料,但未明确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核验标准(如是否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或授权等)。标书代写
现特向招标人确认:是否仅需自行截取、套用相关宣传资料,即便无对应单位核准确认内容真实有效,也可作为合格的证明材料且不会被扣分请招标人就该类证明材料的审核判定标准予以明确,以便我方规范准备投标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技术评审(分值10分)评审项,评审要求:对带“★”的技术参数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厂家公开发布的产品彩页或厂家提供的技术白皮书或者官网功能截图等。 该要求设置过于苛刻,存在不合理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形。
答:经论证,该条设置合理,不予修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中心****办公室
地址:**市**区益民街15号;**市**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李主任、马主任
联系方式:0551-****8579、****0637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吴勇
联系方式:0551-****3258,****3831
2026年9月24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