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管,规范检测行为,提升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室内空气甲醛治理和检测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市监评〔2026〕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57号令)、《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影像资料管理的通知(试行)》(温住建发〔2023〕43号)等文件要求,8月中下旬,我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第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影像资料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内容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的检测活动,在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依托我市检测信息系统,抽取了11家检测机构出具的11份相关检测报告。检查内容为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影像和检测操作等事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超资质许可范围开展检测活动现象,整体上能依据室内环境相关标准,选择与标准匹配的方法、设备开展检测活动,检测过程影像资料记录质量和行为溯源性有较大提高,但在影像资料和质量管控等细节方面仍存在不足,共下发整改通知单11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检测过程影像资料记录细节落实不到位。部分检测机构检前举牌视频未记录有特征性的工程室外现场情况,未展示经见证人员确认的现场见证表;检后举牌视频未体现检测过程有无异常发生,未展示经见证人员确认并签名盖章的现场见证表。
2、检测过程质量管控不严密。个别检测机构对民****学校类建筑抽检量存在错误;氡连续两次检测时间隔时长不足;实验室样品分析时未合理配置2名检测人员协同检测。
3、检测报告编制不严谨。个别检测机构检测提供的检测设备校准证书缺少校准单位的校准资质信息(如:校准资质编号、CMA章、CNAS章);直接打印的不能长时间保存字迹的纸质记录未由检测人员签名复印后保存;委托单和检测报告中信息不完整,甚至不一致。
三、处理意见
1、对本次检查发现检测过程影像资料无法体现监理见证工作和检测过程质量管控不严密的检测机构,要求重新开展检测。
2、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对检测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下步工作要求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会要继续各司其职、相互监督,认真学习和落实相关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工程现场见证检测工作,并积极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过程影像资料的记录。检测协会继续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测项目影像记录和技术能力的指导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和指导检测机构落实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非必要时采用抽查企业提交影像等相关资料的方式,必要时可开展实地核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工程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管理。
附件:关于公布2026年第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影像资料专项检查结果的通知.pdf
****建设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