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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政府批准,****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市XY****031号 | 地块位置 | 美林街道洋美村 | 土地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活动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1.3378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085万元 |
| 规划设计条件 | 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FAR≤2.2;建筑密度D≤40%;绿地率G≥20%;建筑高度H≤50m | ||||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规〔2024〕51号) | ||||
二、公告期
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本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在公告期没有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其他事项
该地块出让地价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费、教****政府规费,相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承担缴交。
用地单位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交出让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剩余部分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所有者权益科
单位地址:**市溪美街道**路77号
邮政编码:362300
联系电话:0595-****0625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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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