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内容:现就部分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询问,经与采购人商定答复如下:
询问事项:
项目名称: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六)开启与评审 29.4评分标准”商务部分项目经验要求“承接类似房地产企业审计项目,合同服务内容须包含资产结构及流动性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破产重整审计、司法会计鉴定、预售资金监管合规性审查、大额资金流动合规性审查任意一项”,现提出疑问:
1、若承接房地产企业审计项目,业务合同未写明上述专项工作内容,但投标人出具的审计报告成果文件内含有上述六项内容中任意一项对应章节,该业绩是否有效
答:该业绩予以认可。若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合同关键页中无法体现具体审计内容,则需提供该业绩审计报告成果文件中能体现相应服务内容的佐证材料。
2、如该业绩属于联合体承接项目,投标人与其他机构签订联合体协议,由投标人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内包含上述六项内容之一,该联合体业绩是否认可
答:接受联合体业绩。若供应商提供联合体业绩,响应供应商必须是该业绩合同签订的主体单位之一,且承担相应的审计服务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答疑日期:2026年9月24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此答疑公告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65号**总部经济区西座办公大楼10层
联系方式:0797-****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中心A2栋
联系方式:0797-****099
开 户 行:****公司**支行
账 号:288********80014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庆、钱婷
电 话:0797-****099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