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龙矿鑫龙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洗煤厂跳汰浮选技术改造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晋中-寿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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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80万吨/年洗煤厂跳汰浮选技术改造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09-24 15:43

******公司180万吨/年

洗煤厂跳汰浮选技术改造项目取水许可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公司180万吨/年洗煤厂跳汰浮选技术改造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龙矿鑫发〔2026〕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180万吨/年洗煤厂跳汰浮选技术改造项目水**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公司180万吨/年洗煤厂跳汰浮选技术改造项目位**县平舒乡**垴村东南。生产规模为入洗原煤180万吨/年。寿****管理局同意该项目备案(项目代码:****)。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裂隙地下水,按现阶段入洗原煤126万t/a核定项目取水量6.07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5.85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22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供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位于厂区西北侧水井,坐标为:东经113°4′28.9″,北纬 37°55′49.7″。

四、该项目水源井水质所检测各项指标按《地下水质量标准》评价为III类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该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水源。

五、基本同意该项目《报告书》提出的废污水处理方案。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危废、固废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六、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七、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八、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向我局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九、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公司180万吨/年洗煤厂跳汰浮选技术改造项目水**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水利局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和计划用水管理。

附件:******公司180万吨/年洗煤厂跳汰浮选技术改造项目水**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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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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