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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9-24 |
| 名称: | ****社区文旅示范村用地项目总平面方案(一次调整)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9-24 | |
| 主题词: | |||
我局收到**县**镇****联合社****社区文旅示范村用地项目总平面方案的用地位于**县**镇****联合社位于“下书房”(土名)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5)**县不动产权第****215号,面积为5204平方米,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地字第****222025YG****580号。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社区文旅示范村用地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因后期施工图深化优化和完善,部分单体局部微调,****社区文旅示范村用地项目总平面方案(一次调整),主要内容为:用地面积5204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5204平方米,建、构筑物的基底面积1427.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11.4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3424.13 平方米,容积率0.66,建筑密度27.44%,绿地率13.8%。
管控要求:1.地块内涉及一棵三级古树,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25年国务院发布)和《**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文件要求,将古树树冠垂直投影及边缘外五米范围内划定为古树保护范围(以实测为准)。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外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避让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确需施工,无法避让的,应当在施工前制定保护方案。2.城市风貌设计需满足环南**—罗**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风貌管控的要求。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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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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