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区天寿路80号 | 2,850,000.00元 | 合计(总价):****000元 |
采购包1(采购包1):
服务类(****)
| 1-1 | 海洋服务 | C****0000-海洋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开展洋浦海洋倾倒区扫浅施工与倾倒同步作业技术论证及容量评估所有工作内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7年9月 | 项 | 2,85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周秋川 |
| 评审专家: | 黄钧 、 郑璧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乙方****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相关计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采购包1:2.9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一是鉴于洋浦海洋倾倒区扫浅属于应急抢浅、消除安全隐患及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项目;二是项目时间极为紧迫且技术能力要求特殊性。海域海洋动力、泥沙运移、沉积演化、污染物扩散等具有高度空间唯一性、时序连续性,珠江**局生****研究中心长期负责洋浦海洋倾倒区的日常监测管理及技术支撑等工作,掌握区域历史本底调查、历次容量核算、动态监测数据、基线数据等,属于长期积累形成的专属技术成果与专有数据体系,不对外公开、无法市场化获取,洋浦海洋倾倒区扫浅倾倒同步作业隐患识别、风险判定、倾倒强度核定等需依托独有海域数据、长期积累的数据及专有技术体系;三是项目属于行政监管连续性技术工作,本次论证是解决现有安全隐患、复核合规条件、支撑恢复使用,属于闭环监管技术链条,要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严谨性、可追溯性。综上,本项目具有技术依赖性强、数据等专有性、唯一性,市场无同等条件替代主体,根据《****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第一条第(二)项“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承担本项目。
合同包1:
| **** | 通过 | 通过 | 2,850,000.00元 | 1 | 1 |
名称:****
地址:**省**市那大镇华盛路7号****
联系方式:0898- ****122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1101房
联系方式:0898-****82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媛
电话:0898-****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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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