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路1256号物业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拟采购**路1256号5F物业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保安、保洁、前台(含会务)及其他物业服务项目,物业人员人数及配备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其他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租赁区域房屋的装饰装修监管服务、维修服务;绿化管理服务等。服务期限为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采取1+1****公司实际情况,第2年可按季进行续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不公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由大楼出租方提供配套物业服务为行业惯例。一是出租方作为产权人,对楼宇结构、设施设备状况最为熟悉。****公司长期服务于该大楼,前期合同履约较好、工作对接及日常沟通协调较顺畅,由其提供物业服务,能够确保服务的延续性、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因更换服务主体带来的衔接成本和安全隐患。二是出租方一并提供租赁和物业服务,责任归属清晰,服务主动性更强,****公司与物业之间、物业与业主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同时,当出现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紧急维修等),出租方作为产权人可直接调度**,决策链条短,有利于保障办公秩序。三是**路1256号作为静****园区,为产业聚集区,较为特殊属性,由出租方提供物业服务,可确保保护责任与产权主体合一,****园区更多政府扶持政策。四是出租方与物业提供方由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既往租赁合同中,****公司为物业供应商。本项目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文)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1268号
三、公示日期
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圆明园路66号
联系电话:021-****4910
联系邮箱:shchcaigou@shclearing.****.cn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