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冀01破14号河北中化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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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案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第二次)
公开时间:42分钟前 公 开 人:****管理人

****破产重整案

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第二次)

2026年3月6日,****(下称 “债务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石****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该院于2026年4月28日作出(2026)冀0191破申1号民事裁定,受理债务人重整申请,并指定**德****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后本****人民法院裁定提级审理,并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盘活债务人锂电回收核心资产、充分挖掘企业重整价值,最大限度提高全体债权人清偿比例,管理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债务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1MA0DUQU636,2019年7月24日注册设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东为中化国际****公司(持股90%,实缴2700万元)、自然人王岩龙(持股10%,实缴300万元),注册及生产地址位于**高新区燕**大街139号A区,经营范围包含锂离子动力电池拆解回收、锂电材料再生、配套产品销售等,具备完整退役锂电池中试回收产线。

(二)企业核心资产及负债

债务人持有完整锂电湿法回收工艺体系专利,现有授权专利 12 项、在审发明专利 6 项。厂区配套完整切割、拆解、剥离等生产设备76台,配套叉车、检测仪器、办公电子设备、仓储备品备件等固定资产。债务人系工信部第三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再生利用类公示企业,项目设计年处理退役动力电池3000吨,受资金链断裂影响2023年营收大幅下滑,2025年全面停产,无对外投资,仅留存1名在职职工。

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共有11户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62,453,862.71元,管理人初步确认债权324,201.62元,暂缓确认债权61,817,763.19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待审计、评估机构出具正式报告后完成最终核查。

二、意向投资人的招募条件

(一)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主体。

(二)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或者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

(三)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四)本次招募仅接受人民币出资,不接受外币、实物、债权及资产置换等其他出资形式。

(五)对于拟长期将债务人主营业务留存于****开发区,并持续在区内追加投资深耕本地产业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能够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管理理念并拥有丰富的业内**。

(七)意向投资人如具备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运营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管理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投资人行业背景与债务人资产、**的经济价值、产业价值和主营业务相契合或具有产业协同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但至少有一方需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联合体投资人。

三、意向投资人需提供文件以及招募流程

(一)所需文件

1. 投资报名意向书。其中需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资金实力、投资方式、初步框架方案等。联合投资的应当联合制作投资报名意向书,联合体应指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联合体处理投**的相关事宜。

2. 意向投资人情况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资金实力、参与重整投资的优势等)。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 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限制高消费或者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的承诺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投资资格不会受到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法规限制的承诺函。

6. 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前述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联合体报名的须提交“联合报名**协议书”,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时需要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并对本次投资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管理人审核

投资人按本公告规定向管理人正式报名,管理人对报名者进行资质和条件审核,经审核后的合格报名者,按照管理人通知要求时限(资格审核通过后3日内)交纳投资保证金。

(三)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审核合格通知后,应当在3日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1,0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将提供与债务人相关的基础资料。

2.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3. (1)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承诺函相关约定或在商业洽谈、尽调过程泄露关键信息导致债务人企业财产及商誉贬损、维稳事件升级的,管理人有权立刻终止与意向投资人的洽谈并没收保证金;

(2)《重整计划草案》****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全额交纳重整投资款的,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资格。

4.已报名的投资人,经管理人审核不符合投资资格的;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撤销投资申请的;或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届满,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已提交意向重整投资方案,但未被确定为最终战略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无违反本招募公告的要求、《保密协议》、报名文件承诺等约定的,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提交书面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提请法院许可无息全额退还尽调保证金。

5.《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或已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请法院许可无息全额退还尽调保证金。

6.《重整计划草案》****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交纳的投资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款。

(四)尽职调查

1.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并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后,由管理人安****公司厂区等内容开展尽职调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五)提交方案

投资人自交纳投资保证金之日起,7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用途、支付方式、支付安排、履约保证和经营优化方案等相关内容。

(六)竞争比选

如有两家以上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委员会,****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比选,确定最终的本项目战略投资人。

本项目《重整计划草案》的清偿方案将以《重整投资方案》相关内容为基础拟定,并保证整体清偿安排不劣于《重整投资方案》的相关承诺。

(七)签署协议

竞争比选确定的最终战略投资人需签署投资协议,正式成为债务人的重整投资人。若投资人未能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如果由此给债务人及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八)招募结束

如本次招募报名期间无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或已报名的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撤销投资申请;或期限届满无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所提交方案的投资规模不足以按顺序覆盖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及按清偿方案清偿普通债权所需资金的,均视为招募不成功,本次招募结束。

四、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2. 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3.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五、联系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5日下午18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管理人会在收到报名材料后3日内,通知形式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交纳投资保证金并对债务人企业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报名材料一式叁份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交邮或送交至管理人联系人,用印后的扫描件同步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前述纸质材料及电子扫描件均按照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发出方为有效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标书代写

报名联系方式:

1.联系人:范律师 151****6028

2.联系邮箱:****@163.com

3. 报名地点:**省**市**区自强路118****中心1号楼9层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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