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蓟潮中部区排涝工程项目 | **市**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型 | **区 | **德勤****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47095.39万元,在**区建设********蓟潮中部区排涝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蓟**埋珠圈河道全段、****泵站以及****泵站、东白泵站、****泵站,工程范围涉及**区**镇、板桥镇、廉庄镇、大北涧沽镇、七里海镇、东棘坨镇6个镇。 |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临时堆存扬尘、清淤异味、燃油废气、沥青烟、焊接烟尘。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取设置围挡,对易产生扬尘的环节采取及时洒水降尘;运输道路及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运送车辆用篷布覆盖,以防物料飞扬;通过优化清淤施工时序、分段快速作业、喷洒除臭剂、避让敏感区域,削减恶臭影响;采用清洁燃料;项目全部采用商品改性沥青混凝土进行路面铺设,焊接过程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等各项措施后,对周边的影响影响较小,施工废气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淤作业面废水、导流期排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等。本项目每个施工营区内设置1座可移动式临时厕所(含化粪池),生活污水定期由罐车运往附近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确保不外排;清淤作业面导排水根据水量大小分类处置,大量积水经沉淀后抽排至下游河道,少量汇水通过排水沟、集水井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确保不外排;导流期围堰合拢后的河水及雨水沉淀后抽排至下游河道,基坑积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确保不外排;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回用于车辆冲洗,确保不外排。本项目****泵站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定期由罐车运往附近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确保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按****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后清运至指定弃渣场;清淤淤泥运送至板桥镇田庄坨村西侧坑塘用于坑塘填埋综合利用,****政府签订综合利用协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管理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管理部门清运处理。拦污栅栅渣暂存于密闭桶内,****管理部门清运处理。 | 2026.9.21— 2026.9.2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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