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金翠西路等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道项目 | **** | **区 | 农业农****检测所 | 本项目拟投资3289.63万元,在**区建设****金翠西路等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由于现状董庄深渠与规划道路红线6~25m不等,需调整位于规划金翠西路和金鸣路之间的现状董庄深渠线位,调线段长265.29m。同时,对实施范围内的现状董庄深渠进行河底清淤,清淤范围为董庄深渠调线段,长度265.29m。 |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设置围挡、苫盖、喷淋、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散体物料、裸露地表等进行苫盖;土方施工避开大风扬尘天气;在邻近50m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处清淤时喷洒除臭剂;淤泥在堆置时喷洒除臭剂,淤泥表面尽量覆土2-3cm或苫盖。本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施工场地出入口布设车辆冲洗设备,出水口设置沉淀池,冲洗废水主要回用于冲洗台或场地内洒水降尘,确保不外排;为保证干场作业,施工区分段修建围堰,水源为原河道水,围堰排水排至未施工河段;布设临时厕所,定期由****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淤泥翻晒处理后回填至渠道内坡压实;工程****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回收部****回收部门回收利用,不可****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当地城管部门清运。 | 2026.9.23— 2026.9.3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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