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饲草种籽采购询价公告
为落实**高原生态文明建设及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作要求,加****基地,增加优质饲草储备,提升牧区雪灾等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能力,缓解区域草畜矛盾,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促进草畜平衡,推动高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助力农牧民增收与乡村**,保障“十五五”对口援藏项目顺利实施,现就采购适宜高海拔高寒环境的2026年草种籽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地区饲草种籽补助项目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00元(陆拾万元整),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序号 |
品种名称 |
采购数量 |
品质要求 |
| 1 |
燕麦(白燕7号)种籽 |
≥13吨 |
国标二级及以上,发芽率≥85%、纯净≥95%、水分≤13%。 |
| 2 |
燕麦(**444)种籽 |
≥19吨 |
国标二级及以上,发芽率≥85%、纯净≥95%、水分≤13%。 |
| 3 |
中苜1号紫花苜蓿种籽 |
≥1.5吨 |
国标二级及以上,发芽率≥85%、纯净≥95%、水分≤12%。 |
| 备注:1.适宜**高原种植,种籽质量须符合国家饲草种籽相关标准,发芽率、净度、纯度等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二级。2.优先选择2026年秋季新种籽,若货源不足可提供2025年秋季采收合格种籽,但必须提供本批次供货的最新CMA检测报告,并达到国标二级及以上,不能用旧批次报告代替。3.种籽不得出现陈种、霉变、虫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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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内容:
4.交货地点:由****负责指定具体交货地点。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5天(自然日)内完成送货到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均可),能够合法经营饲草种籽。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询价时由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4.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货源、仓储、长途运输及售后服务能力等能力,能够将种籽安全及时运送至**地区指定地点。
5.须具有有效期内《林草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草种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牧草/草种生产或经营;经销商参与询价的,可凭有效的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品种经销授权参与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供货业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三、询价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9时整。
2.获取方式:有意向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平台,登录网址http://nyncj.****.cn/;网上下载询价通知书。
四、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9时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递交报名方式,不接受电子邮件,纸质报名资料密封后报送或邮寄到****地区**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27号(****)
联系人:益西曲珍 联系电话:181****1451
3.递交材料:询价响应文件(含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种籽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供货方案、报价函等,密封报送)
五、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性报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前提下,综合考量企业资质、信用、报价、采购量和服务承诺等因素,由采购人组建的饲草****领导小组进行评分,选取评分最高,并经采购单位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最终供应商。若报价高于最高限价60万元,将终止其供应商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报价包含种籽、包装、运输、装卸、税费、检验资料、技术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须保证所供种籽为合格新种籽,提供种籽质量检验相关资料;采购人负责到货后组织验收,并保留复检权利,若采购人对种子质量存在异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检,复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或复检不合格,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本公告在****网站公开发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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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