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池州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主体工程劳务分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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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主体工程劳务分包进行招标。现将评审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主体工程劳务分包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6-09-17

响应截止日期:2026-09-24

二、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址:******开发区**园区南宜厂区14#厂房

投标报价:****5062.8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地址:******开发区徽商四季花城综合楼

投标报价:****7282.2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地址:**省**市通港大道89号

投标报价:****6099.58元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09月28日17:30。

四、公示发布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bid.****.com:8912/)。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翠柏路百翠综合楼4楼。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随机抽取的系数为0.985。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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