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南安市XY2025030号地块)

审批
福建-泉州-南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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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备注/文号:南**公示〔2026〕81号
发布机构:****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2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市XY****030号地块)
时间:2026-09-21 11:14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政府批准,****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市XY****030号

地块位置

梅山镇竞丰村

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排水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402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157万元

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FAR≤1.2;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20%;建筑高度H≤15m

受让单位

****

备注

《****关于**市XY****030号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南**规〔2026〕34号)

二、公示期

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6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本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在公示期没有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其他事项

该地块出让地价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费、教****政府规费,相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承担缴交。

用地单位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交出让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剩余部分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所有者权益科

单位地址:**市溪美街道**路77号

邮政编码:362300

联系电话:0595-****0625

联 系 人:陈先生


****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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