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县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赵吴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县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赵吴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系统编号:(县区)2026TPDL197号)
3、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0日
4、评审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系统编号:(县区)2026TPDL197号) | 2026年**县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赵吴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建设,道路,污水管网,绿化,亮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 **省**市**县徐营镇东街村18号 | ****0102MA9LYETHXF | 张萌,134****9973 | ****3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2026年**县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赵吴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李献庆 | 豫241****16314 |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申彦鹏、张英俊、徐志超(采购人代表)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收费金额:25000.00元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质疑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
名称:****财政局
联系人:卢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63689X
联系电话:0373-****02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质疑受理单位)
名称:****
地址:**县徐营镇
联系人:胡小河
电话:155****1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伟业中央公园29号楼(双子座**)7楼705室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139****754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139****7546
公告期限:本结果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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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