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
澄清(答疑)公告(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答疑)如下:
1.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维修(或公共建筑改造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
我单位项目经理两项已完业绩:两项业绩工期存在部分时间重叠,请明确该两项业绩是否均可参与本项目业绩评审
答: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均可。
2.问:3.1.4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维修(或公共建筑改造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1)我司承建的市级公租房超期维修工程,工程施工范围为:**电动车停放充电棚、屋面防水维修、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等。
请问此业绩是否属于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我司承****学校 5#、6#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施工范围为主****学校 5#、6#宿舍楼、2#消防水池及泵房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等。
请问此业绩是否属于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答: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酒店建筑、科教文卫建筑(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通信邮政建筑、****车站、航站楼等)、社区服务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建筑。
3."拟任项目经理近 3 年内须完成 3 个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且已竣工验收)"我方认为,该条款业绩数量(3个)与金额(500万)均超出本项目履约实际需要,设置门槛过高,变相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嫌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请求予以修改。
答:本项目预算725.840276万元,按照预算价70%设置门槛,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门槛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公共建筑维修(或公共建筑改造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本项目门槛要求无论是业绩金额还是建筑类型均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业绩加分业绩设置要求与门槛要求一致,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得分之和(即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不存在单方面业绩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标书代写
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如潜在投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存在异议,请于2026年9月24日17时前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同意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此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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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