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中药饮片采购服务项目(一包)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医院中药饮片采购服务项目(一包)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金鼎镜街99写字楼2301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武工、杨工 0553-****808、0553-****81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繁阳镇马仁山路建筑设计大厦2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张亮 199****1251、180****991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地址 | ******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 |
| 投标报价 | ****7348.8元/年 | |
| 授权代表 | 杜磊 | |
| 服务期 | 两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合同名称:****医院****医院)中药饮片采购(二包)项目; 2、合同名称:****医院中药饮片配送。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一包); 服务范围:****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一包),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工作; 服务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工作。 服务时间:两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地址 | ****开发区**路与**路**智汇园一期B3栋3楼 | |
| 投标报价 | ****9165.86元/年 | |
| 授权代表 | 彭康康 | |
| 服务期 | 两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合同名称:****医院中药饮片采购合同; 2、合同名称:****医院中药饮片购销协议书。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一包); 服务范围:****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一包),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工作; 服务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工作。 服务时间:两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地址 | ******开发区**路3666号国药控****公司办公楼 | |
| 投标报价 | ****7826.00元/年 | |
| 授权代表 | 葛德军 | |
| 服务期 | 两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合同名称:****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 2、合同名称:****医院-****公司中药饮片配送。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一包); 服务范围:****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一包),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工作; 服务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工作。 服务时间:两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省****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龟甲、醋龟甲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相关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响应; ******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提供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一、工作要求*4”要求提供川乌草乌等16 个品种所需的资质材料,实质性不响应; ******公司: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一、工作要求*4”要求提供烫狗脊《人工繁育证明》。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实质性不响应。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whsggzy.****.cn/whjyzx/),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05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