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红叶塑胶有限公司年产42000吨管材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宣城-泾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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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700MB****807B/202608-00017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宣****分局 主题分类: 市场、安全、应急、环保
名称: 《****年产42000吨管材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6-08-27
《****年产42000吨管材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7 17: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42000吨管材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297(兼传真)

地 址:**贺村****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42000吨管材技术改造项目

地 点:****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淘汰老旧落后、超期服役PVC挤出生产线8条,PVC混料线2条,引进PVC管材智能混配生产线2条,PVC排水管材高速挤出生产线5条,PVCABA三层共挤管材高速挤出生产线2条,PVC75双螺杆挤出生产线1条,PPR高效挤出生产线1条,新增注塑机19台,购置行车等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环保、安全水平。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混料、破碎、切割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注塑、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废气。技改项目对现有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拆除,更换新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以及相应的收集管道,技改后全厂废气汇合处理。技改后全厂PVC、PPR挤出、注塑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通过在注塑机和挤出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局部密闭收集后(注塑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挤出机出料口设置局部密闭),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设置封闭的投料间,投料在封闭投料间进行,定期清扫地面沉降的粉尘。料仓呼吸粉尘、混料粉尘、中转仓呼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确保挤出、注塑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表1塑料制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以及《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从严),氯化氢、氯乙烯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破碎工序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以及《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从严)。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定期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间接冷却塔排水,****园区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青左支渠排入青**。污水总排口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三级标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从严)。

3、噪声。技改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技改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塑料渣。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物资部门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废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工业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 ****)。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6年8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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