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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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6-09-24 17: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354

传 真:0477-****789

通讯地址:**市康****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经济开发区准格****陶瓷厂院内

****

**绿之垠****公司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位****经济开发区准格****陶瓷厂院内,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892m2。项目建设一条年产1万吨的煤矸石脱碳生产线,脱碳后可获得0.8万吨/年的人造轻集料。

(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废气污染主要为施工造成的粉尘、扬尘污染。施工场地的粉尘、扬尘可采取以下抑尘措施:

①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现场、运输道路和空地应当适时洒水或喷水,保持潮湿;

②物料存放必须加盖苫布,防止二次扬尘;

③建筑垃圾应当及时运离或回填。

本项目施工严格按照《**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的前提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经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少量施工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无外排废水。由于施工期短,所排废水是暂时的,其影响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是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一般施工机械噪声源强为70~100dB(A)之间。应加强施工管理,使用噪声较低的环保型设备。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建筑物外部采用围挡,禁止夜间施工,加强工地的噪声管理等措施,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能够被周围声环境所接受。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项目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堆放在城建部门规定的固定地点;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间虽然会对环境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但在落实环保措施并加强施工管理的前提下,可使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且施工过程是短暂的,其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因此是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的。

(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煤矸石堆存及装卸扬尘、破碎筛分粉尘、粉磨粉尘、脱碳炉烟气。

项目原料煤矸石储存于封闭储棚内,可将无组织粉尘量降到最低。

本项目破碎筛分环节配置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颗粒物达标排放。

粉磨粉尘、造粒粉尘、干燥粉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至现有双****设备处理,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其修改单排放限值,经过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脱碳炉烟气经过SNCR炉内脱硝(脱硝剂采用尿素),脱硝位置在脱碳段后端,烟气温度约为900℃,废气量为5704m3/h,进入喷雾干燥塔,参与干燥过程后,与水煤浆热风炉废气一同排至现有双****设备处理,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其修改单排放限值,经过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厂区内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市盈联****公司拉运至******公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输送泵、粉碎机、螺旋给料机、双轴搅拌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70~80dB(A),各噪声源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生产车间封闭,室内隔音,选用低噪声、基础减振。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所用铲车采用场外保养方式,因此无废机油产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除尘器废布袋、脱硫石膏与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约2~3年更换一次,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脱硫石膏全部送入陶瓷原料加工车间综合利用,不外排;废耐火材料全部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均不含《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项目脱硝用尿素,尿素溶液在不锈钢储罐中暂存,储罐地上布置,项目车间全部采用20cm防渗混凝土硬化,K≤1×10-7cm/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要求,且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土壤、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项目运行不会造成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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