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基地入园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三**路31****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52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基地入园企业)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基地101栋厂房1楼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基地内****基地内搬迁的改建电镀项目。2026年6月该公司通过转让取得了**市胜****公司位****基地南区A栋2楼的项目资产(即原有项目)。原有项目于2021年3月取得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电镀废水产生量45吨/天。 本****基地101栋厂房1楼,主要从事五金件的表面电镀加工,产品电镀总面积为120.0705万m2/a,外层电镀总面积为11.49万m2/a。涉及镀种有:镀镍(预镀镍、半光镍、光镍、哑镍、珍珠镍)、镀铜(预镀铜、碱铜、焦铜、酸铜)、镀银(预镀银、镀银)、镀铬(三价铬、六价铬)、沉锌、白铜锡、镀金。本项目共设有1条半自动挂镀生产线,配套1条半自动电泳生产线、1条脱挂线和1条脱漆线。生产废水排放量为40t/d。与原项目相比,生产废水排放量减少5t/d。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将生产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含银废水、综合废水和重金属混合废水共7类废水收集后,由各****基地废水处理厂分类处理,第一类污染物在其相应的处理装置处理达到**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2“珠三角”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对应的排放限值标准后再进入后端的综合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约60%****基地中水回****基地内企业前处理、废气喷淋和车间地面清洗用水,其余约40%尾水排放按照《****生态环境厅****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20]565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废气 生产废气主是氰化氢、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铬酸雾、氨、颗粒物和VOCs。建设单位将生产废气通过“生产区域密闭+槽体顶吸+槽内侧吸”分别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环****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