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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县西塘镇小桐圩街15号1室(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坐落为**县西塘镇塔湾街小桐圩14号)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该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委托****,对上述坐落的现状房屋用地开展地籍调查。经本宗地实际使用人与到场邻宗权利人共同指界,确认了现状用地情况,因部分邻宗权利人违约缺席指界,已按规定向其送达了《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及地籍调查结果,且在公示期限内均未对地籍调查结果提出异议。依据《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相关规定,现将该不动产地籍调结果予以公示。若本宗地实际使用人、利害关系人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2026年10月9日止)提出异议,并提交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确认此公示的地籍调查结果有效。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大云镇创业路388号****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3-****3121。 ****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