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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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2026-09-24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连自然资告字〔2026〕6号

****政府(连政综〔2026〕118号)文批准,****决定以拍卖****一中****分校北侧01-B-90(2)等两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表1:

宗地

编号

地块名称

用地用海分类

土地用途

使用

年限

批准文号

****

****中学莲北分校北侧01-B-90(2)地块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务服务用地,经营性办公场所等)

商服用地—****商铺、商场)

40年

连政综〔2026〕81号

连政综〔2026〕113号

P2026-13

****中学莲北分校北侧01-B-90(3)地块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务服务用地,经营性办公场所等)

商服用地—****商铺、商场)

40年

连政综〔2026〕81号

连政综〔2026〕113号

****地块位于**县北部**内,东临莲北大道防护绿地,西、南、北侧至用地边界;P2026-13地块位于**县北部**内,东临莲北大道防护绿地,西至用地边界,南至莲岳路,北至用地边界(具体位置见用地红线图)。

二、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表2:

宗地

编号

规划用地面积

(㎡)

出让用

地面积

(㎡)

计容建筑

面积(㎡)

建筑密度(%)

容

积

率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米)

规划设计条件

通知书文号

****

42639.65

42639.65

≤110863.09

≤40

≤2.6

≥20

不超过36米

连自然资

〔2026〕94号

P2026-13

44550.13

44550.13

≤115830.34

≤40

≤2.6

≥20

不超过36米

连自然资

〔2026〕95号

备注:****地块,计容建筑面积≤110863.09平方米,其中商务金融计容建筑面积≤94233.63平方米,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6629.46平方米;

P2026-13地块,计容建筑面积≤115830.34平方米,其中商务金融计容建筑面积≤98455.79平方米,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7374.55平方米。

土地开发状况: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四至范围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

三、参加对象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报名;但竞买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未报名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四、竞买保证金、起始价和加价幅度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如下表:

表3: 单位:万元

宗地编号

出让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

****

10000

2000

200

P2026-13

10900

2180

200

(二)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2026年10月13日16:30时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以取得竞买资格。

五、拍卖资料的索取及地块踏看方式

(一)自2026年9月24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工作日期间,有意竞买人可到我局开发利用股咨询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

(二)有意竞买人应自行踏看申请竞买的具体宗地,了解竞买宗地的土地利用条件,在申请报名时需提交《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自2026年9月24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16:30时止(节假日除外)在我局开发利用股报名。

(二)竞买申请方式:申请人应在2026年10月13日16:30时之前持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须知》,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三)报名须交款项:整宗地竞买保证金(详见表3)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存入以下账户,并由申请人自行****交易中心****中心(**县莲峰镇莲中南路76****广场三楼3C1至3C5,联系电话:0597-****803)开具竞买保证金缴交票据,账户名称:****交易中心****公司标书代写

****银行****公司**支行,账号:350********709188188;

****银行****公司**县支行,账号:935********1838906;

****公司**支行,账号:000********50012;

中国银行**支行,账号:432****32281。

(四)拍卖时间、地点:2026年10月14日上午10时****交易中心****中心(**县莲峰镇莲中南路76****广场三楼3C1至3C5)。

七、其他事项

(一)上述两宗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与****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上述两宗地块竞得人,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余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前述缴款截止日期如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相应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

(三)交地时间:上述两宗地块交地时间为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2个月内交地。若受让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相应顺延。

(四)竞买(价)增幅:详见《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起始价、加价幅度一览表》。

(五)建设期限:上述两宗地块竞得人(受让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并在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六)上述两宗地块内建成的建筑物可按用途分别办理不动产权证,由竞得人整体持有,不得销售(含整体销售和分割销售),可整体转让,整体抵押(不得分割抵押)。

(七)根据《**县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措施》(连政办〔2022〕46号)精神,原则上占用质量等级8等及以上优质耕地的,应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建设用地单位属于耕作层土壤剥离的实施单位。

(八)税费:上述地块成交款不含出让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府规定费用。政府规定费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九)本次公开拍卖出让的其它约定事项详见《须知》,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我局开发利用股咨询。

联系方式:****开发利用股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597-****230

联系地址:**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8号

(十)本公告查询网址:

1.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

2.****政府网:http://www.****.cn/

3.****交易中心网:https://ggzy.longyan .gov.cn/lyztb/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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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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