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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学校请假,获准后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秉持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我校组织各系通过电话等方式多次主动联系新生,其中部分新生已明确表示放弃入学资格,另有部分新生至今未作出任何回应。经辅导员与学生本人联系、系部初审、教务处审核,拟对我校未到校报到的2026年录取的230名、2025年录取的3名、2024年录取的1名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并将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标注为 放弃入学资格 状态。现将拟作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学校教务处反映,并提交异议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公告期满后,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学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公示期:2026年9月24日 9月26日
受理部门:教务处
联系电话:0713-****615(张老师)
特此公示。
附件:2026年新生放弃入学名册300人****0924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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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