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机动车尾气排放领域评审员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能力现场评审指导书〉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领域评审员遴选的函》等有关要求及安排,经省生态环境厅推荐,****监管局组织理论考核,现将考核成绩予以公示,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拟遴选评审员56名。
公示时间9月24日至10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邮箱或电话方式****管理局****管理处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 ****管理局****管理处(邮编:310005);
联系电话:0571-****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