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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聚氨酯高分子弹性体及其配套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选址):该项目位于**省**市**化工产业园北二环路以北、平****公司以西、潘洪沟以东约210m,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所在区域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原化工产业园规划要求,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341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106.04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53218.21平方米,办公用房5381.42平方米,仓库6001.78平方米,其他相关配套设施2504.63平方米,主要建设聚酯多元醇生产装置、鞋底原液A组分生产装置、B组分生产装置、C组分生产装置,TPU聚氨酯颗粒生产线,总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同时建设超临界高物性鞋底生产线,生规模为2000万双/年。
6、产业政策
****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相关内容,该项目不包括在“鼓励、限制和淘汰类”之列,同时项目已通过**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编号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承担****公司的联系方式
电话:182****9929 邮编:253000
地址:**市德**新湖****公司院内北侧办公楼
电子邮箱:****@126.com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52****2206
四、公众意见网络连接
公众可在本公示网站附件1中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相关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根据公示内容采取电话联系或者发邮件等方式提出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