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根据《****生产塑胶制品**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验收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生产塑胶制品**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验收生产概况:****生产塑胶制品**项目(一期)位于**市民众街道三墩村三益路182****中心位置E113°28′52.966″,N22°38′39.841″)。项目(一期)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项目(一期)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生产,年产塑胶制品500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目前交由**市****公司处理,远期待生活污水管网铺设完善后,排入**市****处理厂。项目(一期)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一期)注塑工序废气通过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一期)投料、混料废气、破碎废气、烘料废气、模具维修打磨废气、模具维修CNC加工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一期)产生生活垃圾;产生一般原料包装物、金属碎屑、废模具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废液压油及废液压油包装物、废火花油及废火花油包装物、废切削液及废切削液包装物、含油金属碎屑、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色粉包装袋、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项目(一期)已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已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项目(一期)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取得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6年10月29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1385
邮箱:****@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29日。
****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