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省道**段改扩建工程上黄段(二期)监理项目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1省道**段改扩建工程上黄段(二期)已由****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6]73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7]11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路线起于下大圩村,向西跨越长荡湖,终于G233,路线长度5km,其中长荡湖特大桥长度3km;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拟分为一个标段,即****标段。招标范围为: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设施、环境保护、景观绿化工程及与土建工程需要同步实施的既有道路的附属工程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办公室。
监理服务期:51个月,其中施工阶段2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相关****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以下项目的施工监理,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A、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B、桥长≥100m或单跨≥40m的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注:
①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②AB两者须同时具备但可以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满足。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以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A、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B、桥长≥100m或单跨≥40m的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注:
①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②AB两者须同时具备但可以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满足。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监理类);标书代写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运输厅门户网站、**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百盛****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6)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9月24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23时59分。
7.3 招标补遗书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https://49.****.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6日10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交易中心(地址:**市****服务中心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个信**标情况(腾讯会议号:708-****-6222,无密码)。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7技术建议书编制要求:本项目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评审,技术建议书编制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款暗标要求。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路50号
联系人:谭工
电话:151****9391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区**路697****中心A1栋702室
项目负责人:陈小龙
联系人:孙芸
电话:025-****1262
邮箱:****@qq.com
工作QQ:****095088(注:投标人主动申请添加工作QQ,若有问题可以通过QQ沟通)
行政监督部门:常****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519-****2121
注:上述时间均为**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