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4日我局拟对****废弃矿坑(致富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区卜奎南大街627号
电话:0452-****028
邮编:16100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批复意见 |
| 1 | ****废弃矿坑(致富村)生态修复项目 | **省**市**县宝泉镇致富村 | **** | ******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宝泉镇致富村。项目利用****生物质锅炉灰渣作为回填材料,对废采石坑进行回填、覆土、平整,修复为工业用地。修复面积1600m2,采石坑深约0.5-10m,平均深度8.5m,坑容约13600立方米,压实系数不小于0.95,坡比约0.3%,日回填灰渣693.22t,设计灰渣回填量20482t,回填期30天。回填达到设计标高后进行覆土80cm,压实系数0.95,覆土均外****公司。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设本底井1眼,设在回填区地下水流向上游10m;污染扩散井1眼,设在垂直回填区地下水走向的侧向10m;污染监视井1眼,设在地下水流向下游10m处。确**期开展跟踪监测,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解决。回填期:每季度1次;封场后:每半年1次,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2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灰渣倾倒时作业采用雾炮车定点、短时喷洒;矿坑边界四周加装2m高孔隙率50%围挡(保留车辆进出口);已碾实的生物质灰渣表面采用编织布覆盖;回填土暂存在未回填区,采用编织布覆盖;灰车采用灰罐车运输,灰渣车上面采用苫布苫盖,确保无裸露物料;进出场车辆低速行驶,进场道路定期清扫、出厂车辆车厢板和轮胎采用人工清扫方式,减小运输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运输、施工;回填作业单元四周加装2m高孔隙率50%围挡(保留车辆进出口);加强回填期管理,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减速慢行。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为采石坑生态修复项目,回填材料为生物质灰渣,生物质灰渣浸出液检测结果,关注的铅、铬、镉、铜、镍、锌等重金属均未检出,各项监测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表1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要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规定的环境风险物质,无风险源。同时企业已编制《****废弃矿坑(致富村)生态修复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依据该风险评估报告可知:①生物质灰渣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因此****生物质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物质灰渣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有机质含量小于2%,水溶性盐总量小于2%,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充填及回填利用、封场及土地复垦要求;②占地范围内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占地范围外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因此,评价区整体及各样点土壤中各监测因子含量基本属自然本底状态,没有受到人为活动污染。地下水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项目地块土壤、地下水中不存在超筛选值的污染物,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要启动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程序,采石坑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可接受;③项目生物质灰渣土壤指标中不存在超筛选值的污染物,回填复垦无需要启动土壤污染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程序;生物质灰渣浸出液不存在超筛选值的有毒有害污染物,回填复垦无需要启动地下水污染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程序。评估结论为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是 | 同意 |
****环境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