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09日 10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56.04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供应商除外);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3.若投标产品为普通消毒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若投标产品为新消毒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投标产品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4、本项目允许维修改造部分进行分包。(1)投标供应商拟采用分包方式履行维修改造工作的:分包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须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意向协议扫描件(加盖电子章)。(2)投标供应商如不采用分包,自行实施维修改造工作的,则自身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
时间: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161。
名称:****
地址:**省**州**县罗吾塘后街32号
联系方式:0837-****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成****广场写字楼20楼2013-2014
联系方式:028-****826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28-****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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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