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发建设的傲农肉制品生产项目发货平台扩建工程(5#发货平台、6#栈道)位于**县甘蔗街道。该项目于2025年9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征地面积20936平方米,实用地面积20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155.4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9801.9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67.6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918.81平方米,容积率1.90,建筑密度57.00%,绿地率10.50%,机动车停车位11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66辆。
因企业生产需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图):
1.取消连接1#猪牛羊屠宰车间与5#发货平台的6#栈道;
2.5#楼二层由建筑找坡调整为结构找坡,最高点不变,其余标高根据坡度相应变化。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征地面积20936平方米,实用地面积20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940.1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9801.9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52.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703.49平方米,容积率1.90,建筑密度55.90%,绿地率10.50%,机动车停车位11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66辆。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15日,公示地点:傲农肉制品生产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0065、****2504,地址:****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调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