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6-2027年度**区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区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15万元
(三)项目期限:1年
(四)采购人:****
二、项目采购需求
在**区有长期稳定的服务场所,服务场****辅导室,阅读室,亲子娱乐室、个案接洽室等功能区域,项目至少需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和2名驻点社工,以服务场所为依托,为**区各镇(街道)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开展为期一年的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要求 |
项目金额 (万元) |
| 以**区流动儿童、困境儿童、****中心为平台开展服务 |
1.在中心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和2名驻点社工; 2.开放中心活动空间,每周开放不少于五天,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5小时; 3.设置未成年人临时庇护场所,****民政局指定需要救助的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生活照料服务; 4.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宣传活动不少于4场; 5.每周开展各类儿童主题活动或节庆主题活动不少于1场; 6.策划举办寒暑假营会活动(寒暑假各一期,每期不少于3天); 7.设置青少年心理咨询室、****辅导室,利用自身优势链接专家**驻点为主动求助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服务。按需开展每月不少于2天; 8.建立完善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并组织志愿团队结对帮扶; 9.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记录、活动影像****中心1份专档保存。 |
15 |
| 合计 |
15 |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依法在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成立满2年且正常运营。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有服务场所使用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以及服务场所图片、图片说明等能证明有长期稳定服务场所的资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本项目采用低价中标的定标原则,在满足项目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三)截止报名时间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招标无效,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合同及支付方式
****民政局按以下约定分三期支付。支付前,民政局按财政规定履行资金申请程序,该程序所需时间不视为逾期支付。
1.预付款(合同总额的50%):合同签订后,按财政规定启动支付流程。
2.中期款(支付至合同总额的30%):****民政局书面确认后,按财政规定启动支付至80%的流程。
3.尾款(合同总额的20%):服务期满且最终评估合格后,按财政规定启动尾款支付流程。
六、响应报名、开标时间及所需材料标书代写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响应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9:30标书代写
(三)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10:00标书代写
(四)报名地址:**市**区壮锦大道19****中心A座0223室
(五)联系人:李博圣 电话:0771-****014
(六)响应报名所需材料:对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提供能够证明符合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五份。投标材料应以文件袋密封装存,并在封面上注明“2026-2027年度**区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服务项目”及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2026-2027年度**区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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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