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岗镇特色农业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立岗镇特色农业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改革局以《关于对**县立岗镇特色农业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6〕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常态化帮扶资金保障900万元,不足部分由村级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联栋大棚14栋,其中金星村11栋、银村3栋;**村**冷棚74座;配套实施室外水电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文本为准。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县立岗镇金星村、银星村、**村。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部门审定为准。
2.3 计划工期:27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金星村联栋大棚11栋;配套实施室外水电工程。
二标段:**银星村联栋大棚3栋;配套实施室外水电工程。
三标段:****村冷棚74栋;配套实施室外水电工程。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4日起至2026年10月09日23时59分,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951-****56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立岗镇 地址:**市金****中心
邮编:750202 邮编:750000
联系人:朱丹 联系人:刘永强
电话:139****2649 电话:153****313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6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