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汕头市潮南区成田沙陇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公告

审批
广东-汕头-潮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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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公告
2026-09-24 18:17

【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项目名称

******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许可证书名称

****关于******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许可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华润电力风能****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365257C






法定代表人姓名

苏小溪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许可决**期

2026年9月24日

许可有效期自

2026年9月24日

许可有效期至

长期

许可机关

****

当前状态

有效

备注



【正文信息】

****关于******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华润电力风能****公司:

你公司报来由**国环****公司编制的《******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位于**区成田镇和陇田镇一带,改造升级项目将现有132台风力发电机组中的97台完全拆除,另外35台在现有用地红线范围内拆除并重建,重建后单机容量提升,总装机容量达234.5MW,不新增占地;对原有的110kV后坪升压站进行改扩建,新增占地约10亩,拆除原有2台50MVA主变压器,升级为2台125MVA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仍为110kV。项目风电机组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升压站站址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分局初审意见以****技术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评价结论。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确保工程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弃渣场、堆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建设施;对紧邻生态保护红线的施工场地设置生态围挡;避免雨天施工;在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施工时,应在风机平台、道路场等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措施,划定作业范围,禁止越界施工。临时用地应控制扰动范围,****基地下部分应拆尽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及塔基植被和生态功能。运营期结**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植被恢复工作,风电场应进行植草绿化,风机安装场地边坡、道路边坡应进行植被恢复。施工道路等临时施工用地应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强化鸟类**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生态影响。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防尘和降噪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优化施工时间、规范设置围挡、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禁止排入地表水体。固体废物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拆除的老旧风机、塔筒、叶片等全套退役设施应及时转运处置。

(三)加强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诉求。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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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市**区**庄**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7827

传 真:0754-****7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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