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 | ||||
| 项目名称 | ******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 许可证书名称 | ****关于******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许可编号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华润电力风能****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914********365257C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苏小溪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期 | 2026年9月24日 | ||||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6年9月24日 | ||||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
| 许可机关 | **** |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 备注 | |||||
【正文信息】
****关于******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华润电力风能****公司:
你公司报来由**国环****公司编制的《******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位于**区成田镇和陇田镇一带,改造升级项目将现有132台风力发电机组中的97台完全拆除,另外35台在现有用地红线范围内拆除并重建,重建后单机容量提升,总装机容量达234.5MW,不新增占地;对原有的110kV后坪升压站进行改扩建,新增占地约10亩,拆除原有2台50MVA主变压器,升级为2台125MVA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仍为110kV。项目风电机组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升压站站址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分局初审意见以****技术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评价结论。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确保工程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弃渣场、堆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建设施;对紧邻生态保护红线的施工场地设置生态围挡;避免雨天施工;在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施工时,应在风机平台、道路场等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措施,划定作业范围,禁止越界施工。临时用地应控制扰动范围,****基地下部分应拆尽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及塔基植被和生态功能。运营期结**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植被恢复工作,风电场应进行植草绿化,风机安装场地边坡、道路边坡应进行植被恢复。施工道路等临时施工用地应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强化鸟类**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生态影响。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防尘和降噪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优化施工时间、规范设置围挡、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禁止排入地表水体。固体废物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拆除的老旧风机、塔筒、叶片等全套退役设施应及时转运处置。
(三)加强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诉求。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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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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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4-****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