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濯田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及信息化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濯田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及信息化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道中268号G幢
中标金额:****000.00元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采购人要求在通知期限内完成各阶段的交货和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交付使用,具体以采购人任务书为准。
交付条件: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设备和系统的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以及有关的行业标准,所有仪器设备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四、评审专家名单:吴家福、李志虹、马莉娜、钟积锋、丘滢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服务费比率 1.5%;中标金额(100万元-500万元)服务费比率 1.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09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审查情况:参加评审的投标人共 12 家,经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认定投标文件符合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共 8 家,投标文件不符合和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共 4 家。
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 **县****公司 | 技术商务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符合性评审第一项要求。 | |
| ****公司****公司 | 投标报价超过产品单价限价,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且不符合商务符合性评审第一项内容。 | |
| **省****公司 | 投标报价超过产品单价限价,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且不符合商务符合性评审第一项内容。 | |
| ******公司 | 投标报价超过产品单价限价,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且不符合商务符合性评审第一项内容。 |
2、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县汀州镇水利大厦六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97-****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工业园综合楼A幢4楼410室
联系人:黄宇鸣 联系电话:0597-****855
2026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