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新疆-石河子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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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9-24
文号 2026 标题 ****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226

0993-****703****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077

通讯地址:石****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区

邮 编:83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绿色低碳型煤技改项目

**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纬一路以北,****厂区内

****

**净****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8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17.25万元,占总投资的6.31%。

建设地点及用地:**兵团第八师****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纬一路以北****厂区内。

项目区地理坐标:东经86°06′16.525″,北纬44°27′25.792″。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对年产20万吨洁净型煤生产装置一条线进行绿色低碳技术升级改造,拆除原有洁净型煤加工项目一条生产线,购置带式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磨机缓冲料仓、立式磨粉机、辊压成型机、破碎机、振动筛、除尘器、在线氧分析仪、在线一氧化碳分析仪等设备共计96台(套)。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拆除、物料装卸、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物料临时堆放采用防尘布覆盖或封闭储存,运输车辆密闭或遮盖,严格控制车速,遇大风天气停止易扬尘作业;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保养,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要求。施工期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运营期: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磨粉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磨粉烘干粉尘经管道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中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80mg/m3)。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原料输送与缓存、磨粉烘干、缓冲仓输送缓存、辊压成型及破碎、筛分、成品入仓储存、原料储存和运输等环节。原料输送与缓存采用密闭廊道+封闭厂房+原煤仓收尘器;磨粉烘干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缓冲仓输送缓存、辊压成型及破碎采用封闭厂房+配套收尘器;筛分采用封闭厂房+配套除尘器;成品入仓采用封闭料仓;原料储存采用封闭厂房;运输扬尘通过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及车辆密闭等措施控制。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厂区现有设施收集处置,无生产废水外排。运营期无新增生产用水;磨粉烘干余热蒸汽产生的冷凝水经专用管线送合盛硅材料三厂余热系统循环利用,不外排;不新增生活污水;厂区不设外排废水口,不执行外排废水排放标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交通噪声与施工噪声。本项目施工作业主要集中于封闭厂房内,并依托厂区现有隔声条件。通过采取以下综合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与规范化管理;科学规划高噪声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强噪声机械的作业时段;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区域集中布置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在落实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控且较小,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工程降噪手段;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与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或老化产生异常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拆除设备及建筑垃圾可回用部分外售、不可回用部分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消纳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统一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合盛硅材料现有危废库房规范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环卫系统统一清运处置。

(五)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扬尘和噪声,不涉及重金属污染、废水污染等重大生态风险。通过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扬尘和噪声对陆生生物的干扰均处于可控范围,固体废物处置亦不会带来土壤污染风险。因此,运营期本项目通过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导致生态环境质量的降低。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总量控制

无。

无

2

**泽北粮食烘干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34团26连

******公司

**天辰****公司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54%

建设地点及用地:本项目位于134团26连,项目区北******社,东侧为打包膜/滴灌带和塑料颗粒加工项目、南侧和西侧为空地。

****中心地理坐标:N44°51′45.892″,E85°19′38.416″。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500t/d烘干线二条,600t烘前仓二座,总占地面积6666.67m2,车间厂房建筑面积2126.5m2,烘干车间面积2280m2,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施工器械、建筑材料按固定场地分类停放和堆存;建筑材料在运输过程时应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撒;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扬尘采取洒水和及时清扫等抑尘措施;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施工期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运营期生物质专用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从源头控制氮氧化物生成,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颗粒物)经布袋除尘+SNCR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办公厅关于印发《“乌一昌一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整治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4﹞14号)“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m3”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粉尘主要包括湿玉米装卸粉尘、筛分粉尘、烘干粉尘、运输扬尘。降低湿玉米装卸料高度,装卸过程三面遮挡;筛分过程采取控制落差,封闭式筛分措施;烘干塔塔体设防尘罩,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和滤网;原料输送过程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厂内道路全部硬化,对转运车辆加盖苫布;筛分杂质、除尘灰、生物质燃料灰渣用收容袋收集。采取以上措施后,下风向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项目区东北侧****办公室洗手间。

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设食堂宿舍,员工如厕依托项目区东北侧****办公室洗手间,粪污定期抽运至134****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间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划使用各类机械。

运营期本项目通过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中可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回收,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用于回填或绿化,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若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遮盖等措施。

运营期项目筛分杂质、生物质燃料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用收容袋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处理或清运至134团指定地点填埋处置;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厂区内不贮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临时生活区的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缩小施工作业面和减少扰动面积;做好土石方平衡,降低工程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避开大风天气,弃土及时处置;施工中合理组织材料的拉运,砂石料及时拉入现场,并尽快施工,避免在堆放过程中沙土飞扬,影响区域环境质量;严格按施工方案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临时土石方;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恢复原有地貌,防止新增水土流失。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玉米遇明火发生火灾。本项目平面布置紧凑合理,建构筑物之间、电气设备设施之间的安全间距符合防火要求,项目厂址选择**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安全要求。项目区发生火灾、爆炸的概率很小。

(七)总量控制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NOX:0.576t/a。项目原环评批复给本项目NOX的控制指标为1.23t/a,本次变更环评不另申请总量。

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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