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岑溪市云龙得中堂(北副楼、瞭望楼)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桂文旅许字〔2026〕37号)

审批
广西-梧州-岑溪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旅游厅关于**市**得中堂(北副楼、瞭望楼)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
2026-09-24 18:11


******旅游局:

你局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评审《**得中堂(北副楼、瞭望楼)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得中堂(北副楼、瞭望楼)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得中堂(北副楼、瞭望楼)文物本体。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尽可能保持文物原状和保留历史信息。

(二)补充屋面使用望瓦、地面使用青砖的依据。如依据不充分,屋面取消望瓦设计,地面保持现状,仅做适当补配。

(三)进一步对北副楼墙体进行勘察,明确其开裂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加固措施。

(四)补充完善室外排水系统设计内容。

三、文物建筑内部杂物乱堆、周边杂草、苔藓滋生,不仅破坏文物风貌,还存在火灾、受潮霉变等安全隐患。请你局督促项目相关单位在开工前完成环境整治、清空室内杂物、清除周边杂草、苔藓,并对整治区域做好防潮、防尘处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文物建筑环境整洁、安全。

四、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期间请加强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严格动火作业管理,并落实施工期间文物影响监测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工地安全。

五、请你局在文物保护工程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负责人信息、开工报告报送我厅。

六、工程竣工后,请你局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并报我厅组织实施。

此复。



******旅游厅

2026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6年9月21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