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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大学****学院****园区1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正式电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370********09785(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大学****学院****园区1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正式电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学****医院以东,金埠大街以北,西关路以西,崔山大街以南。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9915㎡,总建筑面积28810㎡,地上建筑面积23260㎡,地下建筑面积5550㎡。其中公寓面积21668㎡、后勤及附属用房面积3076㎡(地上1454㎡、地下1622㎡)、师生活动用房138㎡、配套地下人防机动车停车库2397㎡、配套地下机动车停车库1531㎡。****园区内电力配套及电缆工程。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红线外部分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30日历天内竣工,红线内部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30日历天内竣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需确保正式送电。 2.5 招标范围:****大学****园区1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正式电项目工程包含拆除路面、管线开挖、检查井、电线电缆排布、各型号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及输配电装置系等工作内容,具体以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内容为准。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10-09 2.7 计划投资额:本项目投资额约2184.57万元。 标书代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注册人员经核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达不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范围内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3.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局等局机关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采〔2023〕12号)、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但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不低于45%的合同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预留份额采用以下一种或组合实施达到以上比例要求:方式一:投标人将本次招标项目中的相应比例(设备材料或专业工程、劳务等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达到相应比例;方式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且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注: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以上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4日 18:30至2026年10月09日 17:30(**时间),登录“**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10月16日 09:00 ****交易中心****中心第2开标室 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6日 09:00,地点为:****交易中心****中心第2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cn/zwgk/005002/****02002/****0403/612982.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电子标服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省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等媒体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7.2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6〕11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跨市远程异地评标。7.3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根据烟建建管〔2026〕3号《关于修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执行。7.4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高祥辉,电话:178****620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鲁政君、张智超,电话:0535-****998。7.5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市****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900,邮箱:****@163.com,地址:**省**市**区**路368****中心北楼308室。7.6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0535-****611、0535-****613。7.7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鲁政君。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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