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2026年9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晋中-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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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6-09-2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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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 2026年9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4

****环境局**分局

2026年9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4日我局拟对****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改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992****环境局**分局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附件:拟审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改建项目

****镇梁村

****

**大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5万元,占总投资的35.57%。建设内容为改建隧道窑,对现有项目已建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更换;配套建设改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并升级现有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优化调整烧结砖原料成分,增加煤矸石比例,利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作为粘土替换材料。项目建成后年单条生产线达8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硬化、设置围挡、物料苫盖、定期洒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车辆要采用清洁运输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规定的IV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堆放苫盖,****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中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供暖由隧道窑余热系统提供,不得建设燃煤设施。原料制备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粉仓采用气力输送方式入料,废气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料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干燥焙烧产生的废气经“SNCR脱硝+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塔+湿法静电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各类污染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的标准限值要求。

3、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车间无组织管控。设置全封闭原料库,安装感应式电动自动门,库内配备覆盖整个堆存区和装卸点的雾化喷淋装置,地面硬化,定时洒水。破碎筛分工序集气罩及局部喷雾抑尘设备,联动脉冲布袋除尘器,杜绝粉尘外逸;窑车卸车点要配备吸尘设施及时进行清扫;物料转载、装卸位于全封闭车间,采用全封闭皮带运输,并在转载点设置喷雾抑尘设施。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方式;厂区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建设规范的洗车平台;车辆要采用清洁运输车辆,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4、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湿电除尘器冲洗水进入脱硫塔循环池用于烟气脱硫,不得外排;脱硫废水采用“调节均质+中和+絮凝反应+沉淀+过滤”工艺处理,上清液回用于脱硫系统浆液制备,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车辆冲洗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 /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冲厕、车辆冲洗”用水水质标准;原料库洒水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 /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

要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不得随意外排。

5、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基础减振、设备维护等防噪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6、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脱硫石膏、不合格砖坯、废烧结砖和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渣收集后用作制砖原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废手套和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定点堆放,****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7、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最大程度减缓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不利影响,避免产生次生影响。加强取土场环境治理,并及时生态恢复。

8、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9、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规范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口设置。隧道窑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主要产尘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生产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安装用电监管设施。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10、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5.85吨/年、二氧化硫26.86吨/年、氮氧化物32.64吨/年。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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