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批准公示)****高端风电主轴及零部件绿色化智能化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高端风电主轴及零部件绿色化智能化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市长江镇创业路 8 号;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布鲁环境****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轴类锻件 10000 吨、模块类锻件 15000 吨、 阙块 5000 吨。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一)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依托关联单位如****公司)预处理,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入******公司,委托深度处理。
(二)废气治理。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尾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相关标准后排放;维修切割粉尘、打磨粉尘收集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下料切割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16米;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内车间外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应分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限值。
(三)噪声(振动)治理。优选低噪声(振动)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振动)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减振基础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振动)环境质量。
(四)固废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0980,邮箱:****@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