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址地块位于**省**市**格里坪镇,总占地面积345021.23平方米(约517.53亩)。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红线范围,以及便于直观的了解地块的企业分布及生产情况,本次调查范围划分为3个地块。其中1号地块为****二期新厂区生产区域,位于调查范围中部和东北部,占地面积269454.28平方米(约404.18亩)。2号地块和3号地块为****一期老厂区生产区、员工宿舍区和办公区,位于调查地块的西**,2号地块占地面积56717.01平方米(约85.05亩),3号地块占地面积18849.94平方米(约28.27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1.51332°,北纬26.60856°。
2、通过调查核实,项目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M3,初步调查阶段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要求的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
3、我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26年07月13日-7月20日累计采集32个土壤点位,采集94个土壤样品(另采集土壤平行样12个); 2026年7月31日,采集4个地下水点位,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另采集地下水平行样1个),采集1个废水点位,采集1个废水样品(另采集废水平行样1个),采集2个固体废物点位,采集2个固体废物样品(另采集固体废物平行样1个),并按规****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
4、土壤样品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存在超标现象,超标点位为P6煤气净化车间(老厂区),超标因子包括石油烃(C10-C40)、苯、苯并(a)蒽、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
5、地下水样品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存在超标现象,超标因子包括高锰酸盐指数、浊度、硫酸盐(SO2)、氰化物、氨氮、氟化物、挥发酚、锰、苯、萘、苯并[a]芘。
6、废水样品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结果表明: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氨氮、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六价铬、氟化物(F)、汞、砷、总铜、总铅、总镍、总镉、总铬、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苯胺类化合物、硝基苯类化合物、酚类化合物和有机农药类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1 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表 4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限值。
7、固体废物样品监测结果表明:pH、氰化物、总氰化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铬、钴、钒、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酚类污染物含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