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选10吨铝土矿精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年选10万吨铝土矿精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选10万吨铝土矿精选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开发区,坐标110.****8372,28.****9967。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年处理铝土矿10万吨,采用湿法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车间、搓泥分级车间、加药活化车间、压滤车间、原矿堆场、尾矿堆场、成品堆场、药剂储存设施、循环水池及配套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内,利用园区工业用地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北侧约340m处为****武水国家湿地公园,项目与湿地公园之间隔有山体,厂区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回用,与湿地公园水体无直接水力联系。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龙总
联系电话:137****9252
通讯地址:**省******社区工业园区(泸****公司3楼30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湘西****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7****3283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在该公式附件中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也可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地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1)信函: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邮寄至上述建设单位通讯地址;
(2)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
(3)电话:拨打上述联系电话反馈意见。
六、公众意见反馈时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前,公众均可提出意见。
****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