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院区二期工程医疗专项工程施工 问题一:招标文件橡塑保温棉要求表观密度≤44kg/m3,0℃导热系数≤0.032W/(mK)。依据国标 GB/T****42021,国标要求表观密度≤95kg/m3,0±2℃导热系数≤0.036W/(mK)。经市场调研,市面暂无同时满足表观密度≤44kg/m3+0℃导热系数≤0.032W/(mK)量产成熟产品,前期答疑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为防止投标虚假响应、中标后无法供货,保障医疗项目设备材料落地质量,请招标人澄清:是否可参照国标调整该两项指标;如若参数不作修改,请明确可满足全套参数的产品参考品牌,方便各投标人据实投标。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二:最新招标清单弱电工程序号357名称为“出入口执行机构设备”,项目特征描述为“多功能旋转塔,使用区域为NICU”,但项目范围不包含NICU,此项是否为清单多余项 下载 回复:此项多余清单项,去掉该项,详见最新上传清单。 问题三:招标图纸一层放射科照明平面图中MRI检查室内除60w非磁性筒灯之外,该平面图中长条形灯具设计说明图例表中无图例说明,请明确该灯具具体参数以及明确该灯具对应清单项。 回复:此图例为紫外线灭菌灯(升降式),对应电气工程清单第537项紫外线灭菌灯(升降式) 问题四: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9号)第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产品应当依法注册/备案,经营医疗器械的主体须具备相应经营备案或许可;使用单位仅可向具备合法资质供应商采购,不得采购无证医疗器械。故投标阶段应审查投标人经营资质及所投产品注册/备案凭证。 若招标文件取消对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要求,将导致投标人可能提供无合法注册证的产品,这不仅违反了国家行政法规,****医院)在后续验收和使用中面临巨大的法律合规风险。 建议在投标阶段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所涉及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合规资料,包括: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备案凭****管理局官网备案信息截图。 回复: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增加:“本项目清单中包含一类医疗器械有:医用观片灯(医用六联观片灯、医用三联观片灯、X射线胶片观片灯)、一体式无油涡旋空气压缩机(牙科压缩空气)、牙科真空(牙科电动抽吸系统);二类医疗器械有:医用压缩空气(医用空气压缩机组)、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真空负压机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问题五: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中医用橡胶卷材参数要求不一致,互相矛盾且具有品牌倾向性,建议橡胶地板参数以招标文件参数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为准,详见修改后工程量清单。 问题六:招标文件与答疑澄清中医用自动趟门气密性能检测标准不一致,****门厂家,都是采用GB/T7106-2019标准,建议统一按照答疑澄清说明文件中回复的最新标准GB/T7106-2019执行。 回复:执行最新标准GB/T7106-2019。 问题七:最新招标文件189页:七、UPS主机技术要求部分要求1“蓄电池节数适配:可软件设置兼容30~50节”,要求2“运输机械可靠性:设备应满足跌落环境试验要求”;以上参数均为高频机才能满足,但招标清单电气工程中序号为162,项目特征中参数为“重量(kg):1630(6脉冲)/2290(12脉冲)”参数又为工频机参数;两者互相矛盾,建议UPS参数以招标清单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八:招标文件第113页 专用合同条款 3.5.2条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合同金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不低于60%分包给小微企业。 招标文件第207页 《大中型企业分包意向承诺书》: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金额不少于合同总额的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金额不少于合同总额的 %。 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八条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以及财库〔2022〕19号:三、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上述财政部文件的核心要求是:供应商与分包商合计的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即合同总额的24%)。但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要求“合同金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与财政部文件“预留份额”的要求不完全一致。 若投标人本身属于中型企业,是否仍需将合同金额的40%另行分包给其他中小企业还是可将投标人自身份额与拟分包份额合并计算,仅需将合同总额的24%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即可满足要求《大中型企业分包意向承诺书》可否填写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金额不少于合同总额的 24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金额不少于合同总额的 24 % 回复: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60%。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该中小企业分包份额的60%;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无需分包。 问题九:招标文件中工程名称为“******院区二期工程医疗专项工程施工”,但是招标清单电子接口文件导入计价软件所生成的工程名称为“******院区二期工程-医疗专项”,两处工程名称不一致,且电子接口文件无法自主填写,请问是否以电子接口文件生成的工程名称为准 回复:详见最新工程量清单。 问题十:招标清单电子接口文件导入计价软件后,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费率(%)”这一列未显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费率(%)”这一列显示为“100”,格式不一致,且电子接口文件无法自主填写,请问是否以电子接口文件为准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十一:招标清单电子接口文件导入计价软件后,装饰专业中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等多处表格中工程名称为“******院区二期工程-医疗专项装饰工程”,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名称“装饰工程”不一致,且电子接口文件无法自主填写,请问是否以电子接口文件为准其他单位工程中的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表头格式也是同种问题,请问是否均以电子接口文件为准 回复:详见电子标及最新工程量清单。 问题十二:招标清单电子接口文件导入计价软件后,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格中内容为空,****中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第一列为“1 专业工程暂估价”,且电子接口文件无法自主填写,请问是否以招标电子接口文件为准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十三:招标清单电子接口文件导入计价软件后,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界面格式显示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不一致,无“小计、合计”,且电子接口文件无法自主填写,请问是否以招标电子接口文件为准 回复:详见最新电子标及工程量清单。 问题十四:招标清单电子接口文件导入计价软件后,软件中的报表“扉页3 投标总价 ”界面标段名称显示为空,项目信息界面标段名称未填写,报表无法显示标段名称,且电子接口文件无法自主填写,是否以电子接口为准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十五:次招标文件、招标清单、招标图纸中对PVC地材性能描述不一致;且招标清单中描述参数类别与招标图纸中参数类别不一致;具体参数详见下图;请问本次投标对PVC地材的参数要求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十六:本次招标文件、招标清单、招标图纸中对橡胶卷材性能描述不一致,要求提供的证书也不相同;请问本次投标对橡胶地材的参数要求以哪个为准是否所有的证书文件及报告都要提交 回复: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十七:强电专业清单内供应室的配电箱GY-QA1~12、GY-QA15~20共计18台没有系统图,只有名称和功率。 回复: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问题十八:强电清单内EICU配电箱 EICU-2QA1无系统图,只有名称和功率。 回复: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问题十九:强电清单内检验科、病理科配电箱 JY-3QA4~JY-3QA6、JY-3QA9~JY-3QA12共计7台无系统图,只有名称和功率。 回复: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问题二十:强电清单内营养科配电箱YY-QA1无系统图,只有名称和功率。 回复: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问题二十一:强电清单内手术部配电箱 开关箱 SS-5AQ1、开关箱 SS-5AQ2无系统图,只有名称和功率。 回复: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问题二十二:强电清单内ICU配电箱 开关箱 ICU-5AQ1无系统图,只有名称和功率。 回复: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问题二十三:强电清单内输血科配电箱 开关箱 SX-5AQ1无系统图,只有名称和功率。 回复: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问题二十四:****中心、卫生通过、日间手术配电箱开关箱 GG-QA1、开关箱 GG-QA2、开关箱 SS-QA1、开关箱 NJ-QA5、开关箱 NJ-QA6、开关箱 NJ-4QA1~4无系统图,只有名称和功率。 回复: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问题二十五:自控需要提供用户需求,或者明确向PLC使用型号,盘柜内描述过于笼统。 回复: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问题二十六:自控控制设备(仪表是否单列,目前描述笼统,会造成各家报价出入很大)。 回复: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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