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项目品牌营销宣传专项活动(项目编号:****),于2026年9月23日在**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10层北区)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文旅项目品牌营销宣传专项活动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00.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期限内,如本项目有未能如期完成的部分,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合同、电子邮件等方式)确认将**期限顺延至服务项目履行完毕为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凤翼****公司
投标报价:****000.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期限内,如本项目有未能如期完成的部分,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合同、电子邮件等方式)确认将**期限顺延至服务项目履行完毕为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000.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期限内,如本项目有未能如期完成的部分,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合同、电子邮件等方式)确认将**期限顺延至服务项目履行完毕为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三、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9月28日-2026年9月30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社保证明)、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采购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中心7座16层
联系人:焦杨、杨键铭
电 话:0371-****1739/176****989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7层
联系人:李星汉
电 话:0371-****9276/185****7211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