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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单位、****公司、投标单位及相关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交易评标评审行为,破除评标主观倾向性干扰,杜绝人情评标、倾向性打分等问题,持续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发改法规函〔2026〕24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中心已完成公共**交易平台暗标盲评功能开发、测试、联调及验收工作,即日起正式全面上线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全部实行“双盲”评标(评标专家盲抽+暗标盲评)。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严格落实暗标编制格式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标注本项目采用“暗标盲评”方式,充分告知投标人相关编制规则以及无效投标认定标准,引导投标人规范编制暗标部分投标文件。
各相关主体单位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的业务指南-下载中心环节(http://lfggzyjy.****.cn/cmsController.do?goPage page=menu id=A09A02),下载最新的招投标编制系统和范本,严格按照编制系统中暗标功能的编制要求和范本内容进行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附件:“双盲”评标投标人暗标部分排版要求(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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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2026年9月24日